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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播平台,广电总局出手了

发布时间: 2020-11-25| 源点编辑组 | 信用动态| 访问次数:15266

       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通知》对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做出九条规定,小编摘选了五条进行解读。

  

登记备案,增强平台透明度

  

  直播行业作为后起之秀,发展势头强劲,今年因疫情影响,加上直播门槛低、直播平台多样等多因素的助力,掀起了全民直播的热潮,其行业乱象频发,主播主体信息透明度不高问题也日益渐显。

  

  针对这些现象,《通知》提出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和人资物配备,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分类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扶优罚劣管理措施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国内电商直播超过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过40万,观看人次超过500亿。通过对较大的主播群体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后续工作开展,治理行业乱象。

  


  《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根据不同内容的秀场直播节目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优罚劣管理措施。各秀场直播间均须在直播页面标注节目类别和直播间号码。主播改变直播间节目类别,须经网站审核,未通过审核不得擅自变更。

  

 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主播将纳入黑名单

  

  最近,网红主播辛巴被爆所售燕窝是糖水,也在网络平台引起热议。中消协点名了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头部主播,指出了可能存在的明星带货涉嫌刷单造假,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较差等问题。产品售假、虚假促销、退换货难、退款难、数据造假、商品质量遭质疑、以次充好,以及售后问题泛滥等失信问题都会降低消费者对主播的信任度,影响主播日后发展。针对问题主播,此份《通知》中也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提出,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未成年人不能打赏

  

  近年来,经常有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花光父母积蓄的新闻,一直以来,社会对于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打赏主播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息。

  

  有关未成年人使用父母亲友的账号打赏主播,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惨重的新闻经常发生。

  


  广电总局此次在通知中,就对打赏问题做出了规定,不仅规定未成年用户不得打赏,还要求平台提供消费提醒服务:

  

  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

  

  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维护诚信市场

  

  由于直播门槛低,无论是商家或个人,只需一个ID、一部手机就可完成直播,商家或个人的资质没有保障,直播产品质量也难以保证,此次通知提出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

  


  《通知》规定,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小编碎碎念

  

  新生事物大多有一个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过程,直播带货也不例外。从长远来看,推动直播经济健康发展,要靠法律立规矩、靠规则建轨道、靠制度筑门槛。

  

  对直播从业者来说,获取消费者的信任,积累数量庞大的粉丝并非易事,这背后的辛酸或许只有主播才能体会,正是因为来之不易,才需要更加珍惜。对于只注重自己卖出去多少而不注重产品质量与用户体验感的主播注定会被市场抛弃。透支信用的直播带货注定无法长久。

  

  对商家而言,直播带货是一个良好的产品展示窗口,给商家带来全新的流量入口。对于主播而言,这份职业是其营生的饭碗,如何端好和端稳是需要衡量和思考的。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个新生行业带来了购物的便利与优惠。直播行业作为一个多方互利的行业,打牢基石,实现长久生存也需多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