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知识 > 权威解读|失信“黑名单”的增与减

权威解读|失信“黑名单”的增与减

发布时间: 2019-12-12| 来源:中宏网| 信用知识| 访问次数:19970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泛化、扩大化,防止包括个人信用分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举措应用泛化、扩大化。

  失信“黑名单”的增

  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了今年1-7月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数量,从图表中可以明显看出5-7月失信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其原因是什么呢?

  在16日央视新闻播出的《新闻1+1》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表示,5-7月失信主体数量急剧增加与以下因素有关。

  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深入推进中,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部门持续发力,工作执行力度加大;另一方面,地方的“信用中国”平台正逐步步入正轨,地方平台开始向中央平台推送涉及失信的主体名单,这也是导致近期涉及失信主体数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失信“黑名单”的减

  日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7月份失信治理月度分析报告》显示,报告显示,2019年7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66530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44142家,自然人122388人。在退出失信黑名单方面,7月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黑名单退出数量环比增幅最高,达到230.64%。

  报告指出,从新增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看,宁夏、河南、浙江、福建四省份新增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已连续三个月位居全国前列。从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率来看,2019年7月,全国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数量最高的五省份依次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信用修复指的是失信主体在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在接受诚信教育主动做出守信承诺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退出“黑名单”并相应解除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缩短或结束失信信息公示,依法依规规范保存信用记录的相关措施和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失信惩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连维良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