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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5-18| 来源:烟台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 访问次数:20525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8日,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全市信用工作提出了7项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认真开展上级机关推送涉及本地区的失信案例核查工作,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失信案例核查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严格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手段进行疫情防控,不得随意制定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不得对一般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将轻微失信行为以及按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同时有效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增强企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意识,形成防控与监管合力。

  二、及时归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针对哄抬防控物资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以及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跟进落实,在有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归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并推送“信用烟台”网站做好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共享工作。

  三、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要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励机制激励作用,对其公益捐款、捐物、提供志愿者服务等优良信息经民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认定后记入信用档案,归集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今后各类评先树优等工作中优先推荐,享受各类惠企便企政策。

  四、加大“信易贷”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政策获得感。同时,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加大“信易贷”融资供给,提升信用贷款比例,特别是加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促进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五、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提供服务便利。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流程再造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要求,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全面推进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及容缺受理承诺机制,凡市场主体出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书后,有关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六、加快办理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不需企业当面递交申请材料。进一步规范明确信用修复工作流程,优化服务,限时办结。各县市区要根据企业需求,及时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支持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七、加强信用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抗击疫情、防疫知识宣传发布工作,并及时上报与信用相关的疫情防控新闻信息稿件。信用中国(山东烟台)网站继续集中宣传展示全市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诚实守信先进企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失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