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各园林绿化养护企业:
根据《南通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通政园规﹝2020﹞1号),现将2020年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周期
2020年信用评价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企业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评价系统网址
南通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登录网址: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网站(http://szyl.nantong.gov.cn/)南通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
四、信息录入及审核
(一)企业需录入以下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含组织机构、人员、园林机械设备、养护项目业绩;
注意:(1)凡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合同期已满的,同时满足评价时点上溯5年内的,计入项目业绩,业绩分满分10分。
(2)凡承接本市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或招标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合同期未满的,企业必须于2020年11月22日前全部录入系统。否则,一旦发现,记入不良信用(《办法》第十二条款“企业违反诚信承诺,在信用信息申报和信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用信息或虚报、谎报、瞒报企业信用信息的,一经查实,撤销原信用评价结果,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重新评价”)。
2、月度考核得分,主要针对合同期未满的养护项目,为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或招标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时间从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由企业根据要求分别按项目、按月份上传业主方出具的项目月度考核结果(具体表格到信息系统月度评价一栏中下载《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月度考核得分表》)。
3、良好信用信息,主要为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园林绿化养护领域获得的表彰奖励、认定等,其中科研及专利应用项目所在地须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体内容及有效期见《办法》表3)。
4、请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及前一阶段上传信息的核验情况查漏补缺,12月31日前完成(1)(2)(3)信息内容录入(其中,合同期未满项目须在11月22日前完成录入)。
(二)部门需提供以下信息:
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需提供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市场活动中产生的不良信用信息。
各县(市)、区住建局,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请于2021年1月5日前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反馈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并提供相关文书。不良信用信息由市市政和园林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汇总后录入信用系统。
五、项目综合考核
市市政和园林局将于11月下旬统一组织开展南通市区范围内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财政出资)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特别说明
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分满分100分,其中项目月度考核及综合考核各占30分,这两项考核均以本市财政出资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为基础,请各企业抓紧时间应录尽录。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0年11月16日